
27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吉林省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吉林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介绍,《吉林省民用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是在总结多年来吉林省工作实践及国内相关立 法经验的基础上,以《节约能源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为依据,并成为其重要的配套法规。《条例》结合吉林省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建筑节能和发展新型墙体 材料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各方主体法律责任,强化激励与约束措施。
《吉林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办法》是对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缴纳专项资金及行政处罚等方面作出的法规规定。《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吉林省散装水泥及应用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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