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3.1 将一组3块冻融试件浸入水温为(20±5)℃恒温水槽中,然后加水至试件高度的1/3,保持24h;再加水至试件高度的2/3,经24h后,加水高出试件 30mm以上,保持48h。试件间距不得小于20mm。另一组3块试件作对比试验,在水中浸泡至冻融循环结束。
7.4.3.2 将3块冻融试件放入预先降温至-15℃以下的低温箱或冷冻室中,其间距不小于20mm,当温度降至-18℃时记录时间。在(-20±2)℃下冻6h取出,放入水温为(20±5)℃的恒温水槽中,融化5h作为一次冻融循环,如此冻融循环25次为止。
7.4.3.3 每隔5次循环检查并记录试件在冻融过程中的破坏情况。
7.4.3.4 冻融过程中,发现试件呈明显的破坏,应取出试件,停止冻融试验,并记录冻融次数。
7.4.3.5 在完成规定的25次冻融循环后,将试件从水中取出。将冻融后试件和对比试件按7.2的规定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7.4.4 结果计算与评定
抗压强度损失率按式(3)计算,精确至1%。
…………………………………………………….(3)
式中:KR——泡沫混凝土抗压强度损失率,%;
Rf ——3块对比试件的平均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Rf ——3块冻融试件的平均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JC/T ××××-2010
7.5 导热系数
按GB 10294的规定进行。
8 制造和运输
泡沫混凝土的制造和运输参照GB 50164 的有关规定进行。
9 检验规则
9.1 试验室验证检验
泡沫混凝土的配合比使用前,应先进行试验室检验,检验项目包括抗压强度、干表观密度和导热系数。有抗冻性要求的应同时进行抗冻性检验。检验指标符合设计要求方能推荐给施工现场或商品混凝土搅拌站。
9.2 施工现场检验
9.2.1 取样与组批
取样应在泡沫混凝土的施工现场进行。采用泵送工艺时,应直接在泵管出口取样。每灌注500m2屋面或每灌注25m3泡沫混凝土为一批次,制作试件进行干表观密度和抗压强度性能检测;每浇注200m3泡沫混凝土为一批次,制作试件进行导热系数检测。
9.2.2 现场检验项目与判定
9.2.2.1 以现场制作的检验泡沫混凝土28d立方体抗压强度试件测定结果按表1判定其强度等级。若符合相应等级指标要求时,则可判定为该等级。若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该批泡沫混凝土不符合相应等级。
9.2.2.2 以现场制作的检验泡沫混凝土28d干表观密度试件测定结果按表2判定其密度等级。若符合相应等级指标要求时,则可判定为该等级。若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该批泡沫混凝土不符合相应等级。
9.2.2.3 现场制作检验泡沫混凝土的导热系数试件,其28d导热系数测定结果符合表3规定为合格,否则判该批泡沫混凝土不合格。
9.3 当泡沫混凝土所用原材料中任何一种的品种、规格、供应商有改变时,需重新在试验室进行配合比验证试验,并应按本标准6要求重新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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