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7年3月7日-2017年3月13日行政处罚公示 ,北京市华利达保温材料厂违反《新大气法》,被罚款2.5万元。
通环监罚字[2017]第87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华利达保温材料厂未安装废气净化设施,通州区环保局依据《新大气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向大气排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其处以2.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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