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6月7日,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县消防大队深入辖区在建工地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大队监督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位于渌口镇湾塘村的一建设工地员工宿舍采用夹层为聚乙烯泡沫的易燃可燃材料搭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大队决定对该工地的员工宿舍全部区域进行临时查封,并下发了《临时查封决定书》,对其实施锁闭并张贴封条。同时,要求该工地在查封期限内,切实加强防范措施,制定整改措施,坚决防止火灾事故发生。该场所负责人表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整改,争取早日消除隐患。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大力开展夏季消防大检查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决不姑息,为辖区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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