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公布了2016年第2批聚氨酯防水涂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9个省、直辖市39家企业生产的39批次聚氨酯防水涂料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T19250-2013《聚氨酯防水涂料》等标准的要求,对聚氨酯防水涂料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酚、蒽、萘、游离TDI、不透水性、固体含量、低温弯折性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有1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蒽、萘、游离TDI、不透水性、固体含量项目。记者查看发现,上海华越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华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江苏美佳臣防水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市裕如工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春明防水建材有限公司、湖州红星建筑防水有限公司、武汉市恒星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广东鼎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青龙化学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厂:中山市青龙建材有限公司)、广州爱迪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防水涂料产品在抽检中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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