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经信委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内财非税[2014]850号)。与原《细则》(内财非税[2007]613号)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一、征收方式
根据实际征收工作经验,将原预征收的方式,改为预征收和实征收两种方式,建设工程项目单位可以选择具体的征收方式。预征收是指按照规划审批确定的建筑面积以及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手续。实征收是指按照建设单位实际使用粘土实心砖的建筑面积征收。
二、分成比例
为调动盟市征收工作的积极性,将原确定的盟市与自治区7:3分成比例,调整为盟市与自治区分成比例为8:2。
三、清算和返还
为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将原确定的建筑工程项目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比例达到80%的,按照预征收基金总额80%的比例予以返还,使用比例未达到80%的不予返还,修改为按照每个建筑工程项目新型墙体材料实际使用量进行清算。建筑工程全部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全额返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部分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按使用部分所占的比例返还。
四、滞纳金
根据《行政强制法》,收取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一种方式,规范性文件不能设立收取滞纳金。因此,取消了原《细则》中“建筑工程项目单位不及时足额缴纳预缴专项基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专项基金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有关表述。改为建筑工程项目单位不及时足额缴纳或拒缴专项基金的,由盟市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及委托代征单位责令补缴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根据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三条,给予警告,并处不缴或少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
五、专项基金的使用
为体现简政放权的原则,取消了原《细则》中专项基金投放根据额度需逐级上报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改为直接由盟市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审核批准即可,同时新增了自治区财政厅不定期联合自治区审计厅、自治区经信委对盟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使用进行检查。
总投资4.55亿贵港举行新型墙材制造项目签约仪式
为加快培育我市亿元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发展,促进宜居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4月26日市住建局与广西中德泓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广西港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贵港市恒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签订新型墙材产品制造项目,总投资4.55亿元。
0评论2019-04-283620
河南: 第四批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标识名单
近日河南省发布《关于公布河南省第四批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标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标识管理的通知(试行)》(豫建〔2018〕27号)的有关要求,经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墙体材料革新管理机构登记上报,现公布河南省第四批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标识名单。
0评论2019-04-283708
江苏发布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和墙材产业发展导向
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墙体材料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墙材行业高质量绿色发展,近日,江苏省工信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2019本)和《江苏省墙体材料产业发展导向》(2019本)(以下简称《产品目录》和《产业导向》)。
0评论2019-04-224169
获评贵阳新型墙体材料资源利用技改优秀企业将有奖金
来自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最新消息,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于近期开展2019年度贵阳市新型墙体材料资源综合利用技改优秀企业评选工作,并对入选的优秀企业进行奖金补助。
0评论2019-04-153836
贵阳市拟评选新型墙体材料 资源综合利用技改优秀企业
4月9日,记者从贵阳市住建局获悉,贵阳市拟于近期开展2019年度贵阳市新型墙体材料资源综合利用技改优秀企业评选工作,对优秀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奖补,强化专项基金对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事业的支持力度,提升新型墙体材料生产装备和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和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能力,进一步推进贵阳市墙体材料革新。
0评论2019-04-113624
今年广西新型墙材占比将达78%以上
记者近日从自治区住建厅举行的2019年全区墙材革新工作会议上获悉,2019年我区将力争实现新型墙体材料占墙材总量比例达78%以上,乡镇农村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到20%以上。
0评论2019-04-113649
浙江省发布新墙材认定事项通知
由于省级机构改革,原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撤销,其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和认定职能划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相关新的认定事项通知近日已出台。
0评论2019-04-043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