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我省非幕墙式建筑高度大于等于50米时,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建筑高度大于等于24米、小于50米时,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当采用B1级材料时,应在每层设置防火隔离带。同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建筑首层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毫米,其他楼层不应小于5毫米。建筑高度小于24米时,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宜低于B1级。当采用B1级材料时,应每两层设置防火隔离带;当采用B2级材料时,应每层设置防火隔离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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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大城县开展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生产企业专项检查
为切实加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质量监管,维护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近日,大城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外墙保温材料生产企业专项检查。高度重视,摸清底数。制定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严厉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质量违法行为。以分局为单位对县域内所有外墙保温材料生产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生产企业底数,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截止到目前,已排查企业64家。
0评论2021-04-037386